一、首先明确一个问题:产品是否可以无标准生产?
答:《*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6条: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二、 流通产品是否必须要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号?
答:《*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24条规定:企业生产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应当在产品或其说明书、包装物上标注所执行标准的代号、编号、名称。如果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就需要做企业标准执行号,这个可以找我们办理
三、有没有例外情形?
答:《产品质量法》27条: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注:产品执行标准号属于标识的一部分,标识不用标,标准自然可以不用标)。
引申一下:
四、推荐标准有没有强制效力?
答:如果在产品上标注了就具有强制效力,必须符合。见*五条。
五、产品标注的是推荐标准,能否不完全按照此标准?
答:不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8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产品质量法》*26条: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六、产品标注的执行标准作废了、废止了或被替代了,有何风险?
答:一般被认定为虚假标注或者无标准生产。
法院判决:请自行百度。
有关规定:《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24条:严禁无标生产。下列情况属无标准生产:(三)企业执行已被废止的产品标准的
如何制定企业标准|企业制定企业标准的一般要求
1、 企业生产的产品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和进行技术审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批准、发布和组织实施。
2、企业产品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强制性标准相抵触。标准的结构、格式要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1.2《标准化工作导则*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标准,内容完整并能准确表述产品的功能和特性。
3、企业应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合法性、科学性、与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以及标准的实施后果负责。
4、企业产品标准应在批准发布后三十日内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5、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备案部门将注销标准备案,并予以公告。 如有需要请随时联系我们!
而且目前很多新兴的产品还没有来得及制定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但是需要到市场上销售,就必须有相关的检测报告,因此企业必须制定符合自己产品特点的企业标准,并且通过企业标准的测试,才能销售。
什么是标准备案编辑
关于备案机关的规定:行业标准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标准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的产品标准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标准备案的作用
标准备案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三点:
1、可以了解标准的制定情况,特别是便于检查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制定了标准。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既没有国家标准,又没有行业标准,也没有制定企业标准,就可以监督、帮助企业尽快制定企业标准。
2、便于发现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是否遵守有关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如果发现有违背的情况,可以及时予以纠正或停止执行相应的标准。
3、对于企业的产品标准来说,当供需双方由于产品贸易发生争议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合同规定的企业产品标准进行仲裁和检验。这个企业标准,应该是已备案的标准,而不是企业随意选用的标准。
行业标准备案编辑
行业标准主管部门在行业标准发布后30日内,应将已发布的行业标准文本及其编制说明及其发布文件一式两份,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行业标准如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标准化行政主管门责成有关行政主部门纠正或停止施行 [1] 。
地方标准备案编辑
地方标准发布后30日,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分别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