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65/EU较原RoHS指令2002/95/EU的不同主要在:
1. 扩大了产品范围:将所有的电子电气产品都涵盖在了指令规管的范围内(包括线缆和备用零部件),但是给予了新添入的第8类医疗器械和第9类监视和控制仪器(包括工业监控仪器)一定的过渡期,此外,还针对这两类产品给出了20项的豁免(列于附件IV中)
2. 理清了部分定义
3. 管控物质的范围未扩大,还是维持了原有的六种物质的原**要求,但是提出了今后的审查过程中,要对包括DEHP等在内的物质**进行考察,为指令今后扩大管控物质的范围铺路
4. 删除了其中的生产商(producer)规定,而添入了"制造商"(manufacturer)、"授权代表"(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进口商(importer)"、"经销商"(distributor)的定义,并对其职责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5. 规定了产品需贴附CE标志及CE标志的相关事宜。
本指令将在发布于OJ*20日起生效,成员国需要在2013年1月2日前将其转化为本国法律。
2011/65/EU的发布将给中国的电子电气产品制造企业带来一定的影响,特别是由于将医疗器械类产品、监视和控制仪器产品列入规管的范围,因此对这两类制造企业的影响将是非常巨大的
此外,由于电子电气产品上需要贴附CE标志,因此,对业界符合指令的要求,也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RoHS 2.0新增产品类别
2011年11月30日,欧盟**宣布,已开始对2011/65/EU指令(RoHS 2.0指令)的影响评估研究结果的工作。欧盟**计划通过研究扩展RoHS 2.0指令的范围,将原先排除在RoHS 1.0指令之外的产品和产品类别包含其中,并据此提出新提案。根据新研究,新指令附件1.0中包含的产品范围将扩大,通过未来的研究和公众咨询还可能进一步扩大。但在迄今**发布的产品范围草案中,已包含了需引起出口商较大关注的产品。
类别1:大型家用电器。包括新产品类别"燃气烤架"、"燃气烤箱"和"燃气加热器"。
类别4:电子消费品。包括新产品类别"具有电器功能的家具",例如"升降躺床"和"升降躺椅"。
类别7: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包括新产品类别"具有较小电气功能的玩具",例如"会说话的泰迪熊"和"会发光的鞋"。
类别11:其他电子电器设备。除了"电源开关"和"电动手提箱"外,包括新产品类别"具有电气功能的服装",例如"加热服装"和"水中会发光的救生衣"。
影响评估研究还包括对如何使符合RoHS指令的有害物质浓度限制规定更可行的分析。已有对限制物质含量的阈值过于严格的关注,尤其是当应用到涂料和非常小的部件的时候。
作为这项研究的一部分,**正征询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包括遵守指令的花费,如改变产品设计的费用,以及有助于评估减少产品中有害物质浓度带来的好处的数据。意见征询期至2012年4月,2012年7月6日前**将发布较终报告(包括修订的影响评估)。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于8月1日实施
7月中旬,认监委关于发布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此认证规则于2018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认监委关于发布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2018年*31号
根据《**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号),电动自行车产品由生产许可证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管理。现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动自行车》(CNCA-C11-16:2018,以下简称“实施规则”),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
相关*认证机构应依据实施规则和已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的要求,制定对应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向认监委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领域的认证活动。
一.“3C认证” 的概念解析
3C认证 是我国为了**国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而推出的针对一些日常可接触的具有危险性产品(较常见的就是触电危险,所以需要做3C认证的大部分是带电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这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比如欧盟有CE认证,日本有PSE认证,澳大利亚有SAA认证,都是为了**本国国民人身财产安全而推出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二.3C认证制度的历史回顾
2001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并规定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所以3C认证制度距今已执行了十几年了。国家认监委(全称: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统一负责3C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3C认证由认监委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
三. 3C认证制度的要求
首先是执行要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3C认证制度作为我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我们法律法规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要求。凡列入3C认证产品目录内的产品 而没有进行经3C认证机构认证合格 私自在国内出厂销售,皆属于犯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后果和法律风险。相关执法单位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工商局都有权查扣无证产品并处以罚款。具体处罚规定可以详见文章:《没有3C认证的处罚规定》
智能翻译机3C认证多少钱办理-网络摄像头型号核准认证-电子体温计型号核准认证-佛山SRRC型号核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