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批准、发布。企业标准一般以“Q"标准的开头。
我国的标准依据《*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需要实施企业标准化管理和制定企业标准的企业,应按照系列法律法规的要求管理和应用。按照适用范围将标准划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个层次。各层次之间有一定的依从关系和内在联系,形成一个覆盖全国又层次分明的我国标准体系。企业标准虽然是我国标准体系中较低层次的标准,但这不是从标准的技术水平的高低来划分的。
企业标准
《*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在经济**化的今天,“得标准者得天下”,标准的作用已不只是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而是企业开创市场继而**市场的“排头兵 ”。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我国钢铁企业“堆积如山”的矿渣既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又加重了环境污染,宝钢成功地将矿渣研制成具有抗腐蚀性好、抗微收缩、强度高的矿渣微粉,并将这一科研成果转化为《宝钢高炉渣微粉》企业标准,依靠标准,打开了市场大门,矿渣微粉广泛应用于磁浮工、越江隧道等大型工程,既节约了能源,实现废物综合利用,每年还可创利润5000万元。
分类
企业标准有以下几种:
(一)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三)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
(四)工艺、工装、半成品和方法标准;
(五)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原则
制定企业标准的原则:
(1)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2)保证安全、卫生,充分考虑使用要求,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
(3)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和增加社会经济效益;
(4)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5)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能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符合使用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6)有利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
(7)本企业内的企业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
本办法所称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是指企业根据其产品的适用性所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以下简称“特区技术规范”)或经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和企业联盟标准。
企业产品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特区技术规范或经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的,应将所执行的标准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企业产品执行企业联盟标准的,须经相关企业联盟组织同意后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六条 申请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
(二)标准批准发布文件;
(三)企业产品标准纸质文本2份及电子文本;
(四)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
(五)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
(六)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
(七)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申请产品标准备案需要同时申请对该标准进行登记的,申请登记仅需提供本办法*七条**款**项、*二项所列明的材料。
*七条 申请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深圳市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申请表;
(二)第三方检验机构或本企业(具备全项目检验能力)出具的全项目检验报告原件一份;
(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特区技术规范文本一份;
(四)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执行经备案的企业联盟标准,登记时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深圳市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申请表;
(二)备案后的企业联盟标准纸质文本一份(封面上应注明“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标准一致”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文本各页骑缝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四)相关企业联盟组织的许可证明。
*八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企业申请产品标准备案、执行标准登记的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一)不需要备案的,应即时告知申请人*备案,不予受理;不属于我市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管辖范围的,应即时告知申请人到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和登记手续,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
(三)申请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对材料齐全的应予以受理,并开具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受理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审核结果。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准予备案;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须开具企业产品标准不予备案/复审备案通知书,且须一次性告知应改正的项目。享受直通车服务的大企业,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审核结果。如同一企业一次性申请多份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可适当延长告知时间,较迟不**过5个工作日。
(四)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申请,应当日完成标准登记工作;对于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告知并说明理由。
*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核企业提交的备案/登记材料时,应对下列事项进行形式审查:
(一)产品执行标准、引用标准是否现行有效;
(二)产品标准是否按要求声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三)所规范的产品是否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四)企业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
*十条 企业产品标准的代号、编号办法如下:
Q/ ××× ××× ? ××××
企业标准发布年代号
企业标准顺序号
企业代号
企业标准代号
企业产品标准编号示例:Q/ABC 003-2012表示ABC公司2012年发布的该公司历年来的*三个企业产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