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RoHS 2.0的发布和执行,电气电子产品中新增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管控物质的限制检测。工信部发布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也预示着中国RoHS 2.0的诞生,随即陆续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批)》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等文件,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检测方法和相关仪器也也有了新的变化。
RoHS——《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是一项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其目的在于消除电器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2015年6月4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EU) 2015/863对2011/65/EU(RoHS 2.0)进行修订,正式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 列入RoHS 2.0附录II中,即对电子电气设备*10种管控物质进行限制。
较初,RoHS 2.0于2011年7月21日正式生效(注意!此处所指的"生效"是指RoHS2.0指令对各欧盟成员国从2011年7月21日开始生效)
对于电子电气设备,较晚符合ROHS 2.0的时间是:2019年7月22日。对于需要出口的企业来说,离这10项不能**标的限制物质的指令实施将不足半年!
质检报告:所谓质检报告,就是针对产品进行的安全和性能检测,顺利入驻天猫和京东商城或者超市等其他平台,或者是供消费者参考标准。根据三级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和企业自己的标准),进行质量评定,作出基本评价,分析质量合格或不合格的原因。
由于产品质量越来越受人们的重视,全国各大商场在选择销售产品时,不但需要企业提供相关产品的认证证书,同时也要求企业提供一份由“*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能全面、客观地反映产品的质量信息,一般是由独立于供需双方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完成的(必须具有CNAS和CMA两份资质证书的机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有资格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检验报告)。
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是目前家具行业中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室内使用的木家具产品中有害物质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国内产品的各项标准应已与国际标准接轨。家具中的游离甲醛**标已成为目前市场投诉的热点问题,我国的有关部门对此也十分重视,并发布了《木家具有害物质**》、《人造板及其制品有害物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等国家标准。
欧洲标准化**成员国只接受甲醛释放量达到E1级的板材,即当板材按标准(ENV717-1)检测的要求稳定状态浓度等于或小于0.1PPm。一个例外是作表面处理时可以将释放量降至E1级以下的水平。一些欧洲人造板制造商生产所谓E0级的板材,这是一个自发标准,它要求箱试法和萃取法的值接近E1级的一半左右。欧洲E0级和日本E0级相当。
美国的居室与城市发展部(HUD)采用了与室内暴露面积相当的承载率来制订标准。另外,刨花板,MDF和硬木胶合板都依照美国标准(ANSI)检测;除非合同要求,HUD要求大多数厂遵循ANSI标准,因为其具有市场优势,特别是在甲醛释放方面。现行ANSI甲醛释放标准参照表1。而HUD标准则被用于大多数承载率的标准。
与欧洲和其他一些地区的规则相反,北美规则适合于人造板产品而不适用于室内甲醛浓度方面。
在日本,不适宜用JIS甲醛(日本工业标准)应用于刨花板与MDF,而JASI(日本农业标准)则应用于作为结构材或非结构材的胶合板、集成材(LVL)、地板和胶合梁(Glulam),JIS依照日本24小时干燥试验(JIS5908),有如下规定:
E0级:<0.5mg/1;
E1级:>0.5mg/1,≤1.5mg/1;
E2级:>0.5mg/1,≤1.5mg/1。
近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采用变更了的EN120标准,含水率改为6.5%,其中要求限定值为10mg/100g条件。同样,在较近的一次新西兰和澳大利亚联合标准**会议上同意采纳日本萃取法更新版,对应于萃取法的10mg/100g,刨花板的限定值为1.8mg/1,而MDF的为1.1mg/1。这些相关的标准现在已建立。其它一些出口人造板的国家可能也有国家标准,但这并不重要,因为他们必须尽量遵照输入国的相关标准。
答:关于这个问题,主要是看测试产品,测试项目,测试资质。不同
的测试产品对应的测试标准不同,所检测的也不同,有没有测试资质
,因而测试费用不会不一样。另外测试标准全项检验和部份检验的测
试费用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在测试之前,这些问题一定要了解清楚。
确定办理哪方面的质检报告,选取样品进行检测确定检测目的,
为什么要办理检测报告,确定方向确定产品具体检测标准和方案准备
检测的相关材料和文件
国际标准内涵。国际标准严格上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如国际民航组织(ICAO)、国际海事组织(IMO)等。在上述两类国际标准以外,一些国际组织、专业组织和跨国公司制定的标准在国际经济技术活动中客观上起着国际标准的作用,也是“事实上的国际标准”。
卫星导航国际标准范畴。根据卫星导航国际标准的制定主体,大体分为三类:一是卫星导航系统规范性文件,如空间信号接口控制文件、系统性能服务规范等,由卫星导航系统供应商提供;二是行业应用类国际标准,如国际民航标准、国际海事标准、国际移动通信标准等,由行业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发布并推动实施;三是接收机通用数据格式标准,由对卫星导航接收机应用研究比较深远的一些国际组织,专门针对卫星导航互联互通和国际化应用需求,制定并推广应用。
卫星导航国际标准现状。一是各大系统供应商均发布了系统规范性文件,BDS、GPS、GLONASS、Galileo都发布了相应的公开服务信号接口控制文件(ICD),GPS还发布了控制段到用户段的ICD文件。二是GPS起步早,以其为基础形成了完整的国际应用标准体系,全面涵盖了卫星导航应用需求、接口和性能要求、终端技术性能、终端通用数据格式、应用系统和终端测试等全系列标准。
加快推进北斗国际标准化工作势在必行。一是北斗系统建设应用的需要。北斗系统建设迈向**服务新时代,将于2018年底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提供服务,2020年左右覆盖**。同时北斗应用进入增强时代,拓展了卫星导航应用的深度和广度,这些均需要研究制定北斗国际标准,获得国际推广应用的前提。二是国家标准化工作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明确提出了“推进优势、特色领域标准国际化,创建中国标准品牌”,当前以高精度板卡和天线为代表的北斗兼容基础产品已输出到80余个国家和地区,制定推广北斗标准,提高北斗标准国际化水平,能够以中国标准“走出去”进一步带动我国卫星导航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三是北斗国际标准化工作已具有良好基础。民航、海事、移动通信等领域的探索,已经形成了总体目标、任务体系、推进路线和工作分工,并在实践中丰富和优化。
实现世界*是北斗系统建设的基本目标,未来还将构建以北斗系统为核心,为用户提供基准统一、覆盖无缝、安全可信、高效便捷时空信息服务的国家综合定位导航授时体系。在这一征程中,全面推进北斗国际标准化工作,将确保北斗与其他卫星导航系统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有力**北斗与通信、遥感、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融合发展,实现万物互联更加便捷,生产和消费新产业、新业态持续涌现,增进社会福祉。
JT/T 794-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808-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通讯协议技术规范
一份合格的测试报告应该是要有测试实验室的检测章,如果没有则说
明此份报告没有效益。